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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可能构成犯罪

作者:湖南小邦律师事务所时间:2026年10月0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3次举报
2026-10-08

人民法院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法院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然而,有些人却对法院的判决、裁定置若罔闻,拒不执行,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司法公信力,还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那么,什么情况下会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有哪些严重后果?

一、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一罪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中明确规定,旨在保障法律的权威性和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情形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1. 有能力执行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首要条件是行为人具有执行判决、裁定的能力。这里的“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即使行为人通过隐藏、转移、变卖财产等方式暂时造成无法执行的假象,只要其本质上具备执行能力,仍应认定为有能力执行。

2. 拒不执行

拒不执行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核心行为。拒不执行表现为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采取种种手段而拒绝履行,分为暴力性拒绝和隐蔽性拒绝。

暴力性拒绝包括但不限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工作、侮辱、围攻、扣押、殴打执行人员、毁损、抢夺执行材料、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作伪证等等。

隐蔽性拒绝包括但不限于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通过虚假诉讼、仲裁、和解方式妨害执行等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

例如最高法公布的曹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执行人曹某某具有履行能力,以和妻子协议离婚的方式,将其名下全部财产转移到妻子名下,并私自将法院查封的房产予以出售,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陈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执行人陈某与案外人恶意串通,以虚假交易方式将自己名下财产转移至其亲属名下,逃避履行义务,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案外人也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

3. 情节严重

情节严重是拒执罪的又一重要构成要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下情形可认定为情节严重:

(1)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拒执罪的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此外,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人还可能面临信用惩戒。他们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贷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多个方面受到限制。这不仅会影响其个人生活和工作,还可能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综上,我们必须认识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并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

律所简介:小邦律师事务所专注建工建材领域的应收账款法律服务,现有70余人专业团队,其中专业律师40余名,核心成员具备10...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长沙
  • 执业单位:湖南小邦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3143000********89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破产清算、工程建筑、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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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3000********89 法律顾问、破产清算、工程建筑、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