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黄香窍律师 时间:2022年04月01日 40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0年12月7日,被告委托原告施工并签订合同,工程竣工后,被告拒不支付工程款,原告为追回欠款,遂委托我代理本案。
法院判决: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6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60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1月29日起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本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站在施工方的角度,最为担心的就是委托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但一般来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委托方并不缺少支付能力,因此,一旦委托方拖欠工程款,只要尽快起诉就可以很快拿到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