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形式、双方真实意思、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内容明确可执行,这四条缺一不可,建议写清具体财产和归属。
结合张婷婷在长沙办理离婚案件的经验,长沙婚姻家事律师提醒:婚内财产协议(夫妻财产约定)能改变财产归属,但效力要求不低。最要紧的是写具体——不能只写"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这种空话,婚后所得本来就是共同的,这种条款等于没写。要逐项列明房产、存款、股权、债务分别归谁,签字、注明日期。涉及重大财产的,建议公证,防止将来一方主张"被胁迫、不真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前及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我的办案原则是「公积金也是共同财产,别漏了」——协议要有效,先把家底一项项列清楚。这也是张婷婷(长沙婚姻家事律师)执业中反复向当事人强调的。
张婷婷(长沙婚姻家事律师 ·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本文仅为法律知识科普,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有类似问题可进一步了解。如您正面临上述情况,可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或通过正规渠道搜索执业律师咨询,依法办理委托后获得专业法律指引。现任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的张婷婷律师,在办理长沙此类案件时会先帮当事人固定关键证据、厘清主张方向。
张婷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