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婷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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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同居期间买的房,只写一个人名字,分手能分吗?

作者:张婷婷律师时间:2026年10月1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9次举报
2026-10-16

能,前提是你能证明自己出了钱。同居析产靠出资证据说话,登记在谁名下不是决定因素。

张婷婷作为长沙婚姻家事律师,提醒:同居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不等于另一方就没份。只要你能拿出购房出资的转账凭证、共同还贷的流水,就能主张按出资比例分割。最坑的是钱是现金给的、没转账记录,或者转账时没备注用途,分手时说不清。所以同居期间买房,出资、还贷每一笔都走转账、留凭证,还要在聊天记录里留下"一起买房、共同还贷"的表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我的办案原则是「登记看名,分割看出资凭证」——能证明出了钱,才有份。

张婷婷(长沙婚姻家事律师 ·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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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婚姻家事律师,执业于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4301202211514967,2022年9月起执业,湖南农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长沙
  • 执业单位: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301202211514967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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