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当事人向我发出这么一个问题:“陈律师,我想离婚,但是我老公/老婆不想离婚,是不是没有办法呢?”今天在这里我作出一个回复:想离婚绝大部分都是可以成功的,需要时间而已。
离婚一般有2种方式:
第1种是协议离婚,就是男女双方谈的好,对子女问题、财产及债权债务等问题都可以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双方可以随时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携带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2寸的登记照)。备注:必须到民政局工作人员的面前签字,且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第2种是诉讼离婚,男女双方在不能对离婚协议达成一致条件时,只能以起诉到法院的方式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原件2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结婚证(复印件2份),有孩子需要提供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2份),有共同财产需要提供证件(复印件2份),共同债权债务证据(复印件2份),感情破例证据(复印件2份)。前述资料,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之外的资料,有才提供。 此时,需要提醒当事人的是,离婚案件第一次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需要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
以上资料提交给被告户籍地人民法院立案庭。
同时要记住: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分居2年及其以上就自动离婚。切勿掉入该陷阱,这是对法律的误传。法律规定的是因感情不合分居2年,是法院在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但是该证据几乎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得了。因此,如果夫妻能够继续共同生活,我劝你们好好维护,再去找一个人并不一定比现在的好。当然,如果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经营感情,那可以选择以诉讼的方式提起离婚。
作为律师,也坚持“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的理念,维护你们合法的权益。
陈泥均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