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听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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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杜律师为我方代理人争取合理赔偿

发布者:杜听平律师 时间:2024年08月12日 3415人看过 举报

2024-08-12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编号:(2024)黔0602民初9

·法院: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原告姚某某

·被告罗某某滕某姚某某2

案件背景

·姚某某受雇于罗某某拆除旧房子,日薪300元。

·在工作过程中,姚某某因墙板倒塌受伤,导致脊髓损伤、胸椎骨折等严重伤害。

原告主张

·姚某某要求三被告连带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共计1,463,630.95元。

·原告自行承担30%责任,被告垫付80,000元。

被告辩称

·罗某某:不存在劳务关系,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滕某:与罗某某姚某某2无连带责任,姚某某应向姚某某2主张责任。

·姚某某2:与姚某某同为提供劳务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查明罗某某为合法房主,滕某参与拆房和建房事宜。

·认定姚某某2滕某罗某某提供劳务,非承揽关系。

·姚某某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罗某某滕某存在过错,应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姚某某自行承担40%责任,罗某某滕某共同承担60%责任。

·姚某某2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赔偿总额为833,642元,扣除已支付费用84,018.46元,应赔付749,623.54元。

代理律师信息

·律师姓名:杜听平

·律所: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

·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罗某某滕某赔偿原告姚某某749,623.54元。

·驳回原告姚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意义

此案例体现了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的法律责任分配,以及法院如何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责任判定和赔偿计算。同时,展示了代理律师在案件中的关键作用,尤其是在代表原告提出合理诉求和争取最大利益方面。



杜听平律师,毕节威宁人。该律师社会、工作经验丰富,曾担任过公司法务总监、央企法律顾问,曾执业于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贵州-贵阳
  • 执业单位: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20120********7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
1520120********70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