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认定
债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规定的“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产生申请执行时效中断的效力。
耿正义律师
“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认定
债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规定的“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产生申请执行时效中断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