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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随意谩骂,侮辱他人要担责。

作者:陈成有律师时间:2021年02月2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87次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的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据本条规定,行为人利用网络(如微博等)发布辱骂他人或者贬损他人人格的内容,构成侵犯他人民事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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