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很多关于产检工资怎么计算的咨询,马律师在此统一做答复,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仅仅以广东地区为例。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女职工正常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通俗一点讲:单胎正常产假为178天,难产(剖腹产)为208天。产假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按月先行垫付,工资为休产假前一年的平均工资,等用人单位产假津贴申请下来,如果生育津贴高于用人单位垫付的产假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将超出部分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如果生育津贴低于用人单位垫付的产假工资,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劳动者返还超出的垫付的产假工资。而80天的奖励假工资按照你正常出勤的工资进行计算,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如企业未按规定执行或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的,员工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投诉,或者以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为由被迫离职,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