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背景
当事人在建筑外墙保温工地从事施工工作,作业时被失控施工设备撞击受伤,先后两次住院治疗共计 69 天,伤情经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为九级伤残。案涉劳务公司将工程违法分包给个人包工头,未给伤者缴纳工伤保险,事故发生后企业拒绝承担工伤赔付责任,劳动仲裁机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当事人委托辽宁众来王永远律师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主张全套工伤保险待遇。
二、被告企业核心抗辩意见
1.部分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等费用已在侵权案件中处理,本案不应重复赔付;
2.停工留薪期鉴定仅标注 “期满”,无法直接按 12 个月全额计算工资;
3.保全保险费不属于法定维权支出,不应由企业承担。
三、王永远律师代理办案思路
1. 固定完整工伤认定与伤残鉴定核心文书
完整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九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明确企业属于具备用工主体的劳务公司,违法分包情况下依法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该规则是本案胜诉基础。
2. 区分侵权赔偿与工伤待遇法律边界
清晰论证:人身侵权民事诉讼赔偿、工伤保险待遇分属两套独立法律关系,二者赔付项目并不完全重合,法律并未规定获侵权赔偿后免除用工单位工伤赔付义务,伙食补助、护理、停工留薪工资等工伤项目有权单独主张。
3. 精准核算全部工伤各项法定赔偿标准
结合当地建筑业平均工资、工伤待遇计发规则逐项计算:
1.停工留薪工资按行业年收入全额计 12 个月;
2.护理费结合住院一级、二级护理时长,叠加护工实际支出完整核算;
3.一次性伤残、就业、医疗补助金严格按照九级伤残对应月份、社平工资计算,每一笔金额均有法规与生效裁判佐证。
4. 合理取舍无法律依据诉求,聚焦核心工伤款项
交通费、保全保险费无明确法律支撑,庭审主动弱化该两项主张,将庭审辩论重心放在三十余万核心工伤赔偿,大幅提升主诉求胜诉概率。
四、最终胜诉判决结果
用工单位三日内全额支付以下工伤待遇:
1.停工留薪期工资:81832 元
2.住院伙食补助费:2070 元
3.停工留薪护理费:22280 元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1374 元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1832 元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3552 元 以上六项合计331940 元; 案件受理费全部由被告建筑劳务公司承担,逾期付款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五、王永远律师办案总结
1.建筑项目违法分包给包工头,工人受伤由具备资质劳务公司承担完整工伤责任,未交社保全部赔偿由企业自行承担;
2.人身损害赔偿≠免除工伤待遇,两套法律救济可以并行主张,互不抵扣;
3.九级工伤可主张停工留薪工资、三项伤残补助、护理、伙食补助等多项法定款项,律师可依据当地工资标准精准核算全额赔偿;
4.拿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文书是维权关键,仲裁不予受理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
律师业务范围
王永远律师长期承办工地工伤、劳务受伤、劳动仲裁、工伤诉讼案件,精通建筑分包工伤主体认定、工伤待遇计算,多起八级、九级伤残案件实现全部工伤款项全额胜诉,为务工人员追回大额工伤赔偿。
王永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