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被告人多次向他人贩卖冰毒,一共实施三起毒品交易行为,其中最后一次交易过程中,在交易现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涉案毒品累计达到一定重量,因属于多次贩卖毒品,依法构成 “情节严重”,对应的法定量刑区间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当事人被刑事拘留、逮捕后,公诉机关以贩卖毒品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当事人委托王永远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
二、办案难点
1.多次贩毒构成情节严重,量刑起点高。多次贩卖毒品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法定起刑点即为三年以上,案件从重风险较高。
2.部分辩护观点难以被法庭采信,关于代购毒品、犯罪未遂、特情引诱的辩护意见没有得到法院采纳,需要及时调整辩护重心。
3.在案证人证言、物证、扣押材料、被告人供述完整,定罪证据确实充分,无罪辩护没有空间。
4.需要充分挖掘仅有的可从轻量刑情节,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尽力为当事人争取最低刑期。
三、辩护思路(王永远律师)
1.全面审阅卷宗证据,对案件事实做完整评估,放弃无罪辩护,确定罪轻辩护的整体方向。
2.针对案件交易细节,提出法律层面的辩护意见,就涉案的该起现场抓捕的交易,提出存在未遂、特情相关的辩护观点供法庭参考。
3.重点抓住坦白核心量刑情节。提出被告人到案之后,能够如实供述全部多起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属于坦白,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4.引导当事人积极缴纳罚金,以实际行动体现悔罪态度,争取法庭酌情从轻考量。
5.综合全案事实提交辩护意见,请求法院结合被告人认罪悔罪的表现,在 “情节严重” 对应的量刑档次之内,对被告人判处相对较短刑期。
四、裁判结果
法院虽未采纳未遂、特情引诱等部分辩护观点,但采纳了王永远律师关于坦白、缴纳罚金可从轻处罚的核心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构成贩卖毒品罪,属于多次贩卖、情节严重,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法定量刑区间内,取得了接近量刑起点的从轻判决结果。
五、办案小结
毒品犯罪属于国家严厉打击的刑事犯罪,只要多次贩卖毒品,即便毒品总重量不大,也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量刑直接提升至三年以上。 毒品案件辩护当中,并非每一项辩护观点都能够被法庭采纳。当部分辩点不能成立时,要牢牢把握如实供述、认罪悔罪、缴纳罚金等现实可行的从宽情节,尽可能在法定幅度内争取最轻的刑罚。 同时提醒,无论毒品数量多少,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均会被从重评价,切勿触碰毒品相关法律红线。
王永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