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被告人关某某、孙某某、庞某某为获取利益,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的情况下,由孙某某、关某某负责从广西地区购进假冒卷烟,通过他人运输至沈阳后加价出售给庞某某,庞某某以零售的方式加价对外进行销售。烟草专卖局从庞某某处查获各类品牌卷烟xxxx条,其中除少量真品卷烟外,其余xxxx条为假冒卷烟。三被告人均无烟草销售资质。经审计,被告人关某某、孙某某向庞某某销售伪劣卷烟xxxx条,收取货款xxxxx元,关某某向苏某某、姜某某销售品牌卷烟xxxx条,收取货款xxxxx元。被告人庞某某通过微信对外销售卷烟xxx条,收取货款元。公安机关在从庞某某处查获尚未销售的品牌卷烟xxxx条,进货价值xxxxx元,销售价值为xxxxx元。关某某、孙某某获利xxxxx元,庞某某获利xxxxx元。2024年10月16日,被告人关某某、孙某某、庞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另,关某某,2020年12月23日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办案经过】沈阳市某区检察院以关某某、庞某某、孙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王律师作为关某某的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根据案情进行罪轻辩护,大部分辩护观点获得法院的采纳,最终关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撤销先前所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缓刑部分,并处罚金二万元。总和刑期为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万元,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万元。
【案后总结】本案是一个常规的刑事案件,经过律师辩护也获得了较低的刑期,这些都不是我想表达的。我想通过本案给大家、特别是因犯罪被判处缓刑的人提个醒,判处缓刑,不是没事了,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或者违反缓刑相关规定的,会被撤销缓刑从而执行实体刑罚的,本案我的当事人就是这种情况,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以致缓刑被撤销,被数罪并罚。另外请注意,在侦查阶段或者审查起诉阶段被取保候审的,也不代表后续就会被判决缓刑,本案另一被告人孙某某就是这种情况,在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最后被法院判决实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