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锦州黑山农村小伙陈某现年21周岁,于2010年7月份开始在沈阳某饭店打工,期间只有过年时间回家,2012年春节过年回家,正月初三走亲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八级伤残,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双方就此事故赔偿事宜没有协商一致,陈某找到本律师要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本律师了解案情后,组织好证据代理陈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案主要争议焦点是伤残赔偿金是按农村标准计算,还是按城市标准计算。本律师认为应该城市标准计划,因为陈某从2010年7月连续地在沈阳工作居住,已达一年半的时间,属于法律规定的经常居住地,期间本律师要求陈某所在饭店出具了工作证明,并调取了该饭店发放工资的凭条、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作为上述事实的证据。被告方认为陈某系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具有不确定性,不能按城市标准计算。最好法院根据双方庭审举证、质证情况判决被告按城市标准赔偿原告各项费用。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锦州黑山农村小伙陈某现年21周岁,于2010年7月份开始在沈阳某饭店打工,期间只有过年时间回家,2012年春节过年回家,正月初三走亲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八级伤残,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双方就此事故赔偿事宜没有协商一致,陈某找到本律师要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本律师了解案情后,组织好证据代理陈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案主要争议焦点是伤残赔偿金是按农村标准计算,还是按城市标准计算。本律师认为应该城市标准计划,因为陈某从2010年7月连续地在沈阳工作居住,已达一年半的时间,属于法律规定的经常居住地,期间本律师要求陈某所在饭店出具了工作证明,并调取了该饭店发放工资的凭条、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作为上述事实的证据。被告方认为陈某系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具有不确定性,不能按城市标准计算。最好法院根据双方庭审举证、质证情况判决被告按城市标准赔偿原告各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