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菁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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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离婚诉讼抗辩胜诉案 —— 律师精准发力驳回诉请,助力维系三十余年婚姻关系

发布者:樊菁菁律师 时间:2026年03月06日 264人看过 举报

2026-03-06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
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主张解除婚姻关系、确认多套房产归其所有、分割共同财产并索要 5 万元过错赔偿金,理由为被告存在家暴、出轨行为,且在首次离婚判决不准离后双方分居满一年,被告还私自处分夫妻共同房产。我方接受被告委托,由樊菁菁律师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被告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希望维系婚姻关系。
律师办案核心举措

梳理案件关键,锁定抗辩核心

接受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原、被告婚姻存续超三十年,育有一女且已成年,原告首次离婚诉讼因证据不足被驳回,本次起诉所提家暴、出轨、分居等主张均无充分有效证据佐证。律师确定本案抗辩核心为原告未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本案不符合法定判离条件。
多维制定策略,针对性抗辩
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律师从四方面制定抗辩策略:一是强调双方三十余年深厚的婚姻基础,共同抚养女儿的家庭纽带;二是驳斥原告诉求,指出其无证据证明家暴、出轨、分居满一年等事实,私自处分房产亦非法定离婚情形;三是结合双方均已步入晚年的实际,阐述 “老来伴” 的现实需求与维系婚姻的必要性;四是明确被告有修复婚姻的诚意与实际意愿,双方矛盾仅为生活琐事,可通过沟通化解。
紧扣法律规定,庭审精准论证

庭审中,律师紧扣《民法典》中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法定判离唯一标准” 的规定,重点论证原告未完成举证责任,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同时向法院陈述被告维系婚姻的诉求与诚意,结合婚姻家庭的司法裁判原则,请求法院给予双方修复婚姻的机会。

案件结果
法院全部采纳我方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原告未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符合法定离婚情形,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原告基于离婚提出的财产分割、赔偿金等诉求亦全部被驳回,成功实现被告维系婚姻的诉讼目的。
律师办案心得
本案为典型的二次离婚诉讼案件,胜诉关键在于律师精准把握离婚案件的法定裁判标准,紧抓原告举证不足的核心问题,结合案件事实与婚姻家庭的司法理念进行条理清晰的法律论证。在离婚纠纷中,律师不仅需要熟练运用法律规定,更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感与家庭情况,精准找到抗辩突破口,通过专业的庭审抗辩与法律论证,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诉求,同时契合婚姻家庭纠纷中注重修复、维系和谐的司法导向。

樊菁菁律师2011年大学在读期间通过全国律师职业司法考试,2012年本科毕业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硕士在读期间,在中海集团...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西-太原
  • 执业单位:山西晋泰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40120********42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
山西晋泰律师事务所
1140120********42 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