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
原审原告与原审被告固邦泰格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原审判决该公司支付货款、违约金等款项,宋大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法院以送达程序瑕疵启动再审,宋大任委托樊菁菁律师代理,主张《还款协议书》无其本人保证签字,名章仅代表公司,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律师办案核心举措
锁定核心抗辩点:明确再审核心为宋大任不构成连带保证,《还款协议书》主体仅债权人和债务人,其名章盖于法定代表人处,系公司行为而非个人担保意思表示,且无本人签字确认。
构建针对性抗辩策略:举证《还款协议书》落款名章的性质与位置,主张该名章仅代表公司意志;结合通话录音等证据,证明案涉欠款系公司行为,宋大任无个人担保合意,反驳原审保证责任认定。
庭审精准论证:紧扣保证责任成立的法定要件,强调个人担保需明确意思表示,宋大任未签字且无担保合意,名章使用不能推定其自愿担责,充分发表代理意见,请求再审改判其不承担责任。
案件结果
法院再审维持原判,认定宋大任通过微信确认《还款协议书》内容,明知名章可被使用,盖章应视为认可担保责任。律师通过专业代理,完整表达当事人抗辩主张,清晰梳理保证责任争议焦点,为后续权利救济奠定基础。
律师办案心得
此类再审案件代理关键在于精准把握保证责任的构成要件,梳理担保意思表示的核心证据。即便未改判,通过明确争议核心、固定关键事实,可为当事人后续维权提供专业指引,最大化维护其诉讼权益。
樊菁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