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
原告委托被告办理孩子入围高校体育特长生特定名单,按要求支付 19 万元,被告承诺办不成全额退款,后委托事项未完成,被告却辩称款项系培训费拒不返还。原告委托我担任诉讼代理人,诉请被告返还全款及利息,通过专业举证与抗辩维护其合法财产权益。
律师核心代理工作
多维固定证据,夯实委托关系与退款承诺
全面梳理转账凭证、原被告短信 / 通话录音、高校公示名单等关键证据,清晰证实双方委托合同关系成立,被告曾明确作出 “办不成退费” 的承诺,且原告孩子最终未入围约定名单,被告未履行核心合同义务;同时提取被告自认 “仅帮忙扬州大学” 的录音内容,否定其对另一高校录取的帮助主张。
精准举证驳斥,厘清案涉款项真实性质
针对被告 “19 万元系培训费” 的抗辩,提交原告另行支付培训费、生活费的转账凭证(备注明确),及被告培训机构官方集训收费标准,证实正常培训费用已单独结清,案涉 19 万元并非培训对价;同时指出被告无法提供 VIP 培训协议、收费标准及费用明细,其抗辩无事实依据,高额款项约定亦不符合市场常理。
聚焦过错划分,明确合同无效后的返还责任
结合案件事实,当庭阐述案涉委托事项违背高校招生政策、扰乱招录秩序,委托合同部分无效;同时强调被告明知事项违规仍接受委托、未完成事项且拒不退款,还作出虚假退费承诺,存在明显主要过错;原告虽有一定过错,但不影响被告因无效合同返还财产的核心义务。
紧扣法律适用,主张合理返还诉求
依据《民法典》关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论证合同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被告已作出退款承诺等事实,向法院提出被告应返还大部分款项的合理诉求,同时对被告的无理抗辩逐一进行法律层面的反驳。
案件结果
法院完全采纳我方代理意见,认定案涉委托合同相关事项无效,被告关于 19 万元系培训费的抗辩无事实依据,且其存在明显过错;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酌定被告向原告返还 13 万元,案件受理费 1435 元由被告承担,原告成功挽回核心经济损失,维权目标圆满实现。
案件启示
本案为委托合同无效纠纷的典型代理案例,律师代理此类案件,需先通过完整证据链锁定基础法律关系与对方违约 / 过错事实;针对被告抗辩,要精准举证直击其证据瑕疵与逻辑漏洞,厘清款项真实性质;同时结合法律规定合理划分双方过错,明确无效合同的财产返还规则,通过专业的举证、质证与法律适用,推动法院作出有利裁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樊菁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