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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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专职律师执业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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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民间借贷的小案子

作者:杨文学律师时间:2020年07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97次举报

   201910月的某日,林某通过网络查询律师,打电话向我咨询他的关于民间借贷的一些法律问题,包括聘请律师的费用等。201911某日,林某又打电话说:“杨律师你在哪呢?我过去见你一下”。我们互加了微信,我将地址发给了他,大约20分钟后,他驱车赶来。

他坐进我的车里,开始讲述他的借钱经过:

20199月的某日,王某(女)说自己进货急需一笔钱,向我借款5万元,因为都是一个市场的业户,过去也有一点业务上的往来,急人所急嘛,就毫不犹豫的答应借钱给她。我们一同去了银行,我取了现金5万,将钱交给她。她答应几天后就还,但迟迟没给。于是我找到她,让她给我出具了一张借条,约定了还款日期、逾期不还按每日200元违约金计算。我还拍了一张她手持借条、身份证的照片”。

他说,这个女的是个离婚的,在某地租房居住,如果不及时诉讼,恐怕人走楼空,钱就更难要了。我说案子可以代理,最后什么结果,实践了才能知道,意思就是不能承诺案件的结果。因为传票是否能顺利送达、没有银行转账记录法官是否采信我们的说辞,一切只能看努力的结果了,是否代理你自己决定吧。话音刚落,听到了我手机的提示音,看到5000元的代理费已经打给了我。国人喜欢熟人介绍律师,一个陌生人聊了几句话就如此相信你,确实不多见。

大约12月初,我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窗口立案,原、被告均不是本市户籍,该法院所在地是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民间借贷案件依法原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有管辖权的。立案庭的女法官看了我的材料后,将材料给我推了出来,告诉我要去原告居住的社区开一张居住证明。我告诉他,原告在该小区居住多年了,有房屋买卖合同、还有物业公司开的居住证明。法官说这些都没用,必须是社区开的证明。

一段时间后,我带着当事人开具的社区居住证明又到了立案窗口,这次的立案法官是一名男士,看了材料后告诉我,社区证明应该有开具者签名及电话,这次又要无功而返了。我与那法官聊了两句,他的意思,让我去被告住所地法院立案,我说民间借贷法律规定原告住所地是可以立案的,被告的户籍在外地,经常居住地在本市的另一个区,被告的社区居住证明我们就更难开了-------,他只是笑而不答。现在的法院,案件比较多,为了审判法官有一个较高的结案率,都是能不立案就不立案,早年有的法院甚至十月份就宣布停止立案了。案件多,法官少。如何采取合理合法的方法来提高结案率确实值得有关部门、专家深入调查及研究的,不立案是个违法的办法。

某日,美女同事有求于我。我说你帮我立一个案子,你的事我给你处理。于是这个案子就顺利的立上了。当事人年前忙于挣钱,我帮他代缴了诉讼费。

一段时间后,书记员打电话告诉我,被告拒收邮寄的传票。问我如何处理?我的心立刻紧张了起来,说:我们先想办法找一下吧(疫情之前通常寻找被告的下落协助法院送达传票)。传票送达不到,法官有时还会直接给律师打电话说:“被告找不到,把案子撤了吧,不然的话我们就驳回起诉了”。尤其是年底法官为了结案率,这种现象是比较常见的。

当事人有借款事实的录音证据,我听了后,告诉当事人去刻录一张光盘交给我-----

不久后,书记员又给我打电话,说:“杨律师,传票送达不了,现在是疫情期间法院也不能出去办公,不行就公告送达吧”我一听心情立刻大好,案子能够正常进行,马上同意并将公告费通过微信发给了她。

开庭的前些日子,我让当事人把录音光盘给我送来,可是当事人说,没有光盘。而且他换手机了,录音找不到了。我也是无语了,律师竟然比当事人还着急。

开庭的当天凌晨,我给当事人打了电话,告诉他准时参加庭审。他正酣睡中,说:“昨天喝多了,你不打电话,还真忘了”。

在法院的外面,他与我说,两天前又与被告通了电话了,并录了音。我听了一下,感觉录音效果挺好,基本反映了案件的事实。

开庭前,法官说:“你们都有什么证据,拿上来我看一看”法官看了一下证据说:“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被告收到了你的钱”“我们有录音”我说。法官又说:“怎么证明录音的对方是被告呢,这里又不能对录音进行鉴定,录音有什么用?”正当当事人有些疑惑时,法槌声响,庭审开始。

因为被告不出庭,我方宣读诉状,然后举证-----。在对录音证据进行说明时我阐述到:“在该份录音证据中,原告称呼了被告的名字,与被告名字相符;被告在录音证据中述说了自己户籍为吉林市某地人,属于疫情高风险地区,在外地做生意还被隔离了,与被告的身份证信息相符;录音中所述案件的事实与本案相符(包括借款金额及未还款的事实等),所以录音对象为本案被告是确定无疑的------”。

最后,法官对该案的相关请况又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

庭审结束,法官让当事人将取款的银行交易记录、录音光盘及光盘的文字内容限三天之内交到法庭。

几天后,我收到了胜诉判决。当事人很是高兴,我告诉他等着申请执行吧。

 

 


杨文学律师,吉林率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以来一直坚持一切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出发。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民...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吉林-长春
  • 执业单位:吉林率真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20120********3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