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需要考虑什么?
现在的回答诸如经济问题、孩子的教育问题、保姆问题。穷人有穷人的问题,富有有富人的问题。但是,你考虑过,你生的孩子是谁的吗?
今年夏季的某一天早上,一位老人走进了我的办公室,他中等身材,五官端正,面庞白皙,虽然精神略显不振,但依稀可见当年的帅哥形象。
他说前些日子就来到律师事务所楼下,徘徊了许久,就是没好意思上来。他说:“我过去是一名建筑工程师,今年八十多了(看上去70岁的样子),我和我现在的老拌是二婚,婚前,我还有一个儿子,结婚后我们生了一个女儿。现在女儿的孩子都已经结婚了。这女儿很孝顺,我们一直跟女儿生活在一起。记得我女儿上大学的时候,突然问我们,你们两个都是B型血,为什么我是AB型的?我老婆没有正面回答,我一直将此事搁在心里。如果老婆没问题,怎么------。我想等女儿大学毕业后再说吧。女儿大学毕业后,又开始找工作,我想等女儿找到工作再说吧。此事一拖几十年就过去了。几年前,我将手里的二十万元钱交给女儿炒股,近期我向女儿提出要回这些钱,女儿答应的挺好,就是没有实际行动。我老拌因此与我产生矛盾,双方不睦。于是我又想起了几十年前,我女儿说的血型问题。我想向老拌提出离婚、让她赔偿我孩子的抚养费、我的精神损失费,并要求女儿偿还我的二十万元钱------”
按照我国的法律解答起来并不困难,首先,老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诉讼中向法院提出亲子鉴定申请。若鉴定结论老人与其女儿没有血缘关系,法院可以判决离婚、支持抚养费、精神损害赔偿。确认夫妻共同债权贰拾万元,每人分得十万元。然后,老人再起诉其女儿,要求偿还借款十万元。但该案有些特殊,因为亲子鉴定一般都是男方提起,而且子女也都是未成年子女。男方起诉离婚后,需要做亲子鉴定时,需要女方(被告)配合,法律规定被告不配合,可以推定原告的主张成立。该案中主要是需要成年子女的配合,而成年子女并不是本案的被告,若其不配合,不能依法推定原告的主张成立。最终这举证责任谁来完成,在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规定。也许应先行提起一个老人与女儿的非亲女关系的确认之诉、然后再提起离婚之诉、最后再提起债务之诉。需要三个法律诉讼程序才能最终完成。
如果代理可以收一笔不菲的律师费。但是,如果老人真的离了婚,接下来的生活他会幸福吗?愈合的伤疤,已然没有痛感,有必要再掀开它吗?
我解答了法律上的问题,最后对老人说:“你的烦恼从目前来看,只是与女儿之间的一点债务问题而引起的,这些问题是所有家庭都可能存在的正常问题。关于你女儿血型的问题,对你来说是个沉重的、不易摆脱的包袱,但已经是历时久远的问题了,而且你内心早已经放下了,为何要重新拾起再次背在身上呢?我建议你回去与老伴、女儿协商解决钱的问题,解决不了也不是什么大的问题(老人不缺钱)。如果诉讼离婚,会伤及多人,也包括你自己,你这么大年纪了,能承受的了吗?离婚后的生活你有心理准备吗?”老人站起来,两腿有些发抖。拉着我的手,眼泪流了下来,不停的向我点着头。说:“你说的有道理,我回去再想想,谢谢你------”
生孩子,你考虑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