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腾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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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快递物流行业如何维权

发布者:郭腾学律师 时间:2017年06月30日 1045人看过 举报

2017-06-30

律师观点分析

    如今“特许经营”对大多数普通人而言已不再陌生,遍布身边的超市、服装、餐饮、物流、快递等行业中都不乏特许经营的影子。作为一种以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为核心内容的经营资源的许可使用,知识产权保护对于特许经营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样,作为加盟商的个人,其权益的保护也是非常重要。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特许人应当将其经营资源及经营模式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提供给被特许人。本案中,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涉案特许经营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受法律保护,法院予以认定;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支付了特许经营使用费,被告应当依约将其经营资源提供原告。但是被告至今未给原告交付特许经营权的权属证明、特许经营体系资料,且被告使用的商标是从他人处得到的授权许可,这些涉及其经营能力和经营资源的重要信息,被告也没有证据证明其已向原告披露;因此,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因本案特许经营类型为快递业务,原告的运营需要被告及其全国各地分公司完善的网络体系和信息网络系统支持。但被告并没有建立起全国完善的快递体系和信息网络系统,被告也未提供其公司及其他分公司正常运营的证据。在此情况下,原告已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实际意义。也因被告的违约行为,致使原告无法使用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资源,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原告主张解除合同并退还加盟费的请求予以支持。

现如今,虽然关于调整加盟法律事项的规定比较少,加盟企业处于强势一方,在加盟商缴纳费用后,往往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郭律师提示,要认清加盟的风险,在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建议及时委托律师进行维权。





郭律师作为一名专职律师,任职律师事务专职律师,具有多年职业经验,办理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各类合同、知识产权、劳动争议、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山东盛强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20********20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加盟维权、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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