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吴德朝律师 时间:2022年12月05日 174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19年初,杨某某进入宁波某某公司工作,岗位是操作工。2020年8月14日上午,杨某某在公司车间工作时,被机器设备压伤左前臂,致左尺骨骨折。2020年9月,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该事故伤害为工伤。2022年7月,宁波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工伤九级。
之后,杨某某多次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因双方差距过大无任何结果。2022年9月初,杨某某来到吴德朝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吴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了解案情、审核证据,立即帮助杨某某准备劳动仲裁申请书等材料,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立案。2022年10月中旬,案件开庭。仲裁庭审中,吴律师尽力为杨某某争取最大利益,维护其合法权益。后双方在仲裁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同意支付杨某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合计119000元。不久后,杨某某收到款项后,给吴律师送来了锦旗表示其感激之情。案件顺利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