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吴德朝律师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53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1年11月底,章某某跟随老乡邓某某进入宁波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建的某工地工作,岗位为木工。据了解,公司将部分安装工程发包给郑某某班组,郑某某又将部分劳务分包给邓某某。
2022年1月的一天,章某某在该工地工作时不慎从架子上摔落下来致使腿部受伤。后章某某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右胫骨平台骨折。章某某伤情稳定后,随即去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
2022年9月中旬,章某某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被劳动仲裁委员会驳回了。章某某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了。章某某通过网站了解了吴德朝律师的情况后,来到律师楼咨询。吴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和审核证据后,为章某某分析办案思路:进入建筑劳务公司承建、个人劳务分包的工地,认定工伤职工与建筑劳务公司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相对是比较困难的,很难认定成功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应由具备用工资格的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不需要按照一般工伤的维权方式,认定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等,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吴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联系司法鉴定所申请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级别后,又为章某某准备诉状等材料,将案件诉至人民法院。2022年12月初,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15万元工伤赔偿款。不久后,章某某就收到了公司支付的全部付款。案件顺利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