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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买卖遭违约无法过户 詹明民律师代理全额追回购房款及税费

发布者:詹明民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13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商铺买卖遭违约无法过户 詹明民律师代理全额追回购房款及税费

一、案件概况

委托人杨某向某投资公司购买商铺,依约支付购房款 163086 元、税费 6738 元、电商服务费 40000 元,但卖方多次违约:擅自注销网签、隐瞒房屋抵押、更换后商铺被查封,长期无法办理产权过户,合同目的完全不能实现。杨某委托我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款项并赔偿损失。

二、案件难点

1.涉案主体多、资金流向复杂,涉及投资公司、物业公司、集团公司、经纪公司四方被告;

2.卖方恶意违约,注销网签、设置抵押、商铺被查封,履约不能;

3.多名被告均未到庭,需完整梳理证据链以支持全部诉求。

三、代理律师核心工作

1.全面固定证据系统整理转账记录、收据、合同、公证文书、不动产登记信息,完整证明付款事实与卖方根本违约

2.精准锁定责任主体厘清资金流向与合同关系,明确投资公司承担主合同退款责任,经纪公司返还服务费,厘清各方法律义务。

3.有力主张合同解除以卖方无法过户、根本违约为由,请求解除案涉商铺买卖合同,彻底终止无效交易

4.完整计算应退款项清晰主张购房款、税费全额退还,对服务费依法请求返还,最大化维护委托人财产权益

四、裁判结果

法院完全采纳代理律师意见,缺席判决支持委托人核心诉求:

1.解除双方商铺买卖合同;

2.某投资公司退还购房款及税费共计 169824 元

3.某经纪公司退还电商服务费 20000 元

4.案件诉讼费由违约方主要承担。

作为原告代理律师,我全程梳理复杂交易证据、精准界定多方主体责任、严密论证根本违约,在被告均缺席的情况下,帮助委托人成功解除合同、追回近 19 万元购房相关款项,有效挽回经济损失,充分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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