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理
曾理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30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重庆-渝中区
13350341672查看服务地区

服务地区:安徽、澳门、北京、重庆、福建、甘肃、广东...

咨询我
00:00-23:00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法院驳回开发商诉讼请求,支持购房者中止支付房款

发布者:曾理 时间:2024年07月01日 2059人看过 举报

2024-07-01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原告房XX公司与被告个人之间存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原告公司与被告于2022年6月27日签订了商品房实卖合同,约定被告购买原告开发建设的房屋,并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房款。被告支付了首期房款后,未能按期支付第二期款项。原告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剩余房款、违约金、律师费以及诉讼费用。

仲裁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有权中止支付剩余购房款,且已尽到了法律规定的通知义务。因此,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判决原告承担案件受理费。

办案过程: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和审查。原告提供了催款函、律师函、工程联系单、现场施工视频等证据,试图证明其已向被告进行了有效的催收,并且工程已经恢复施工。被告则提供了照片、微信公众号文章、视频等证据,试图证明案涉房屋所在项目工程已经停工,其有理由怀疑原告无法按期交房。双方对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存在分歧,调解未成。

点评: 本案中,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被告提出的中止支付剩余购房款的抗辩予以采信。法院认为,在房地产市场低迷、开发商资金链紧张的背景下,被告对原告是否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怀疑是合理的。此外,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经完全恢复了履行主要债务的能力。因此,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对不安抗辩权的合理运用,以及对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平衡。同时,法院的判决也提醒了开发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保持透明度,及时与购房者沟通施工进度,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纠纷。


曾理律师,执业22年期间,较多代理刑事案件和民商事案件,其中曾为多个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辩护,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通过...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渝中区
  • 执业单位:重庆俊采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00120********11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刑事辩护
重庆俊采律师事务所
1500120********11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