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吕嘉豪律师 时间:2023年06月14日 145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19年,彭女士与朋友一同前往某个楼盘买房,楼盘销售向他们承诺,如通过其达成成交,均可获得一定的返佣。后彭女士和她朋友分买了一套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彭女士的朋友足额拿到返佣,但彭女士仅收到5000元,仍有17000元未拿到,彭女士多次找该销售要求支付,该销售均以代同事签约提成并非他的为由拒绝支付。彭女士只好委托律师追回返佣。
本律师介入后,指导彭女士完成对微信聊天记录的举证,并让彭女士的朋友作为证人,提交证人证言一并作为证据,后经法院审理认定认为,在案证据可以证明该销售在购买房屋时向彭女士做出了承诺,承诺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该销售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法院以此支付我方全部诉讼请求。本案案号为(2022)粤 1972 民初 568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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