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回顾:
委托人张女士与李某男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6年登记结婚,于2018年生育女儿。后续双方因感情不和多次爆发争吵。张女士长期在周边县市工作,周六、周日返回市区陪伴女儿。李某男日常无正式工作,女儿日常跟随李某男以及爷爷奶奶生活。因张女士无法继续忍受现状生活,多次向李某男提出离婚。李某男却不愿离婚,并多次表示即便离婚,也不愿意抚养女儿。双方为此曾多次争吵,但一直无法协议离婚。
案情初步分析:
1、委托人张女士所遇情形在实践中较为少见。实践中,多数情况下,是双方均想争取抚养权继而引发争议。反而像张女士这种因自身原因无法直接抚养子女导致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