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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好欠款条 维权不用愁

发布者:陈磊|时间:2023年04月18日|176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很多人对于何种情况写欠条、何种情况写借条总是弄不清楚,对于欠条、借条的内容如何书写更是一头雾水。殊不知,一份好的借条或者欠条能够极大程度上维护你的合法权益、降低你的维权成本。如果确系不清楚如何正确书写,一定要及时寻求律师帮助,以免错过维权时机。

案情回顾:

李先生系宜昌本地人士,长年在外地从事劳务工作,手底下有五六名固定工人。20213月,李先生经一老乡介绍,前往广东省某隧道工程从事劳务工作,工地负责人即为本案被告王某。日常工作中,李先生均是与本案被告王某进行对接,由王某安排工作,并按月支付生活费用,日常工作虽然辛苦,但李先生及班组工人想到日均不菲的高薪工资,仍然干劲十足。但在三个月后,李先生及其工人因有其他事务需要离开工地现场,但王某却以上级单位未向其发放工程款为由迟迟无法兑现工资。此时,李先生通过他人介绍向我咨询。

因李先生及工友系从事劳务工作的农民工,其工资受国家法律保护,工程总承包单位及劳务公司均负有足额向工人支付工资义务,起初我便建议李先生保留项目施工方相关信息,向项目施工方索要工资。但因李先生等工友急需离开,无人能够在现场讨要,故我又向其推荐了第二套方案。在我的建议下,李先生及工友,在项目总承包单位办公室要求负责人王某向其出具欠款条。欠款条也按我要求格式进行书写,详细载明了欠款事由、金额、还款期限、逾期还款责任、律师费用等维权成本负担等内容。因考虑到王某系贵州某地人员,为方便后续可能发生的诉讼,我又特别约定若发生诉讼,可在李先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等条款。王某出具欠款条后,只向李先生支付了部分劳务费用。

此时,我即向李先生建议应当抓住项目工程未完工,王某具有支付能力的良好时机,建议李先生立即向户籍地法院起诉,并为李先生申请财产保全。因我方严格抓住了良好的诉讼时机,经人民法院保全冻结王某账户,冻结金额足以足额支付李先生的劳务工资以及额外利息二万多元。而且,因我在欠款条中已明确约定了维权成本承担方案,李先生支付的律师费用、保全费用等也全部判令由王某承担。李先生事实上没有出“一分钱”的维权成本,反而获得了二万多元的额外利息,这种诉讼结果,已令李先生合不拢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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