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陈磊|时间:2023年11月13日|8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工程行业存在大量欠薪、欠劳务费、工程款等顽疾。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农民工保护力度,多数情况下,对于农民工欠薪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但对于较大基数的“包工头”劳务费用被拖欠问题至今仍无有效的处理意见,各案中均需依靠“包工头”委托律师诉讼维权。但对于如何维权、维权方案及方式很多“包工头”并不清楚,个别“包工头”更是长达数年既不诉讼、也不催讨。殊不知,一份行之有效的诉讼方案能够极大程度上维护你的合法权益、降低你的维权成本。如果确系不清楚如何处理,一定要及时寻求律师帮助,以免错过维权时机。
案情回顾:
姚先生系重庆人士,其亲属曾委托本人代理相关建工案件。2023年7月,姚先生经亲友推荐向我咨询相关工程款如何讨要,经本人初步了解,发现本案存在着该工程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已于2015年已完工,依据合同最晚需在2016年进行付款。欠款人钱某系自然人并非公司。经姚先生口头陈述,欠款金额在十二万元左右。姚某虽曾向钱某进行过催讨,但未能留下记录,本案但诉讼时效已经经过等多个问题。
本人在接待姚先生后对姚先生相关资料进行细致审核和分析,初步确认承办思路。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按照姚先生提供资料钱某欠付金额应为22万元,而非12万元。我向姚先生核实时,姚先生表示搞不清楚,以我核对为准....
因本案诉讼时效已到期,若直接起诉则无法保证胜诉,我又现场指导姚先生进行电话录音取证,按照我交代的话术进行录音取证。因姚先生已无钱某联系方式,我又多方设法取得了钱某联系方式。最终经我现场指导,姚先生取得了电话录音证据,但录音中钱某却表示只欠付三万。因姚先生前期对欠款金额的不断变化使我不得不要求姚先生提供历来银行流水进行核对。经我仔细排查,发现在2017年前后钱某还曾支付过十五万,扣除后欠款金额应为7万。最终我们决议已七万元金额进行起诉。
在诉讼阶段因我查封了钱某相关银行账户,以及我们提交的相关证据均有效证实确系存在欠款。加上我仔细向钱某计算欠款金额,钱某对欠款七万元表示认可。我们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一致:钱某确认欠付姚某7万元,定于五日内支付。若逾期不支付,我们可按10万元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后的第三天,我就收到了姚先生收到工程款的感谢信息。姚先生反复向我表示,这么多年就这一笔多年欠款收回来了,实在是非常高兴,本案得以胜利结案。
在对本案进行反思过程中,我对姚先生“混乱”的思维和维权方式多次提出建议。作为被欠款一方,二次弄错欠款金额客观上来说简直不可思议。而且,姚先生将一笔欠款拖了八年才起诉维权,完全也是对自身结果对不负责。任何案件,在欠款行为发生后均应当及时催讨,而不能放置不管,或者指望对方良心发现。时间拖的越久,越难胜诉和执行,风险就越高。在此也希望敬告诸位,有任何纠纷应对尽早解决,切勿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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