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磊律师网

律师办案办的是每个人的人生

IP属地:湖北
陈磊律师 工伤赔偿、工程建筑、离婚、合同纠纷、保险理赔

陈磊律师

13247288319@163.com 00:00-23:59
湖北善迁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工伤赔偿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湖北善迁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247288319点击查看

2021-04-06

第二次起诉离婚就一定会判决离婚吗?

发布者:陈磊|时间:2021年04月06日|101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第二次起诉离婚就一定会判决离婚吗?

不知从何时起,坊间开始流传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就会判决离婚的谣言。但我必须告诉您,是否判决离婚,与单纯的第几次起诉毫无联系。法律既无第二次起诉离婚就要判离的规定,也无第几次起诉离婚就必须判离的表述。在争锋相对的离婚案件中,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具有强烈的主观意向性,如何正确的理解法律、运用法律才是解决争议的根本之路。

案情回顾:

女士与丈夫陈某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多年,子女均已成年。在二十多年的婚姻旅程中,李女士忍受了丈夫一次次的谩骂,侮辱,甚至家暴,2016年,李女士终于鼓起勇气聘请律师,起诉丈夫离婚。但丈夫拒绝离婚,且不到庭参加诉讼,李女士无奈撤回诉讼。2017年,李女士再次聘请该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毫无意外的,丈夫陈某又未到庭参加诉讼,只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拒不离婚的答辩状,法院也毫无意外的再次驳回了李女士的离婚请求。至此,李女士对人生、对律师、对法律已心灰意冷,独自远走他乡。

202011月,时隔三年后,李女士突然通过华律网平台热线联系到了我,并向我提出了二个灵魂问题,第一,为什么第二次起诉法院还是没有判决离婚,第二,到底要怎么样她才能重获人生自由。在与我短暂的电话沟通之后,李女士从外地赶到我的办公室,与我当面长谈,确立委托关系,由我帮助她提起第三次离婚诉讼。最终,20212月,人民法院在被告陈某再次缺席判决的情况下,采纳了我们的离婚诉求,依法判决离婚。现离婚判决已经生效。李女士也向我本人及承办法官敬献锦旗,表达她的谢意。

办案小结:

首先,对于令李女士非常困惑的二个问题,无论是之前的《婚姻法》还是如今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均不存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或者第几次起诉离婚法院就需要判决离婚的规定。目前,对于离婚条件的判断主要是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该条列举如下情形,(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而在司法实践中,因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具有极强的主观性,而且在一方明确不离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出于考虑维护家庭关系,保障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情况下,除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完成上述情形的举证之外,人民法院(特别是派出法庭)最有可能的就是驳回离婚的诉讼请求。本案中的李女士前二次诉讼离婚,正是因为未提供任何证据,且陈某未出庭导致人民法院均驳回了李女士的诉求。在我办理李女士的案件中,除了对李女士进行解疑答惑外,也是积极依照法律规定指导李女士进行取证、举证,通过新获取的三组证据,有利的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时隔三年通过诉讼一次解除婚姻关系。

婚姻案件看似简单,实则有大学问,大智慧。可是社会上却有不少群众乃至法律工作的从业者觉得婚姻案件除涉及大额财产外,无需举证,更无证据可举,试图通过“滴水穿石”,一次次的起诉来让法院认可夫妻感情破裂。我不否认这也是一种办法,但这绝不是作为律师首先应该考虑的办法。一次不成功的离婚诉讼,换来的就是大半年甚至一年的时间消耗,这对当事人而言并不友善。当事人之所以聘请律师除了认为律师具有虚无缥缈的“关系”之外,最根本的还是在于当事人认为律师对于法律的解读和运用更为精准,对取证方式和证明能力的把控更为熟练,而这也确实是律师的价值所在,也是能够帮助当事人的地方。

最后,同样作为已婚者的我,希望每个陌不相识的但有却看到我这个文章的朋友,都能够幸福美满。婚姻都不易,且行且珍惜。若生活真是一地鸡毛,只盼望nin”早日和过往一刀两断

  • 全站访问量

    103855

  • 昨日访问量

    58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陈磊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