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期办理的离婚案件中,很多人都会咨询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问题,遂笔者整理了一些情形,供各位参考:
一、 子女的年纪为两周岁以内原则上由女方抚养
哺乳期的子女一般由女方抚养为宜,哺乳期一般为12个月,即从出生之日起至满1周岁,在此期间,子女跟随母亲较为合理。但也有例外情况,例如女方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况,女方是争取不到小孩子的抚养权的。
二、 子女年纪在2周岁到10周岁,就要看谁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这也是抚养权纠纷中律师需要着力的地方,谁对子女的成长更有利,谁才能拿到小孩子的抚养权。
1. 一般如果一方做过绝育手术或者丧失生育能力,法院有可能就会考虑到这一方面;
2. 子女如果长期随着一方生活,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生长极为不利的
3. 同时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和青年夫妻工作压力大,会有(外)祖父母赔孩子时间较长,所以也会将(外)祖父母这一条件优先考虑。
三、 子女年纪在10周岁至18周岁的,需要征求子女的意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在10周岁以上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相应的判断能力、认知能力,因此司法解释赋予孩子了抚养权。
抚养权的变更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做出变更:
1. 患有严重疾病的;
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的;
3.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虐待子女行为的;
4. 其他
抚养费问题
一方抚养子女,另外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关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1. 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比例给付,多子女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是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 无固定收入的,一般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
3. 如有特殊情况,抚养费的金额也可以适当提高或减少。
以上为本律师办理多起婚姻家事案件的心得,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