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晶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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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子女抚养权问题

作者:祝晶晶律师时间:2020年04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48次举报


笔者近期办理的离婚案件中,很多人都会咨询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问题,遂笔者整理了一些情形,供各位参考:

一、 子女的年纪为两周岁以内原则上由女方抚养

哺乳期的子女一般由女方抚养为宜,哺乳期一般为12个月,即从出生之日起至满1周岁,在此期间,子女跟随母亲较为合理。但也有例外情况,例如女方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况,女方是争取不到小孩子的抚养权的。

 

二、 子女年纪在2周岁到10周岁,就要看谁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这也是抚养权纠纷中律师需要着力的地方,谁对子女的成长更有利,谁才能拿到小孩子的抚养权。

1. 一般如果一方做过绝育手术或者丧失生育能力,法院有可能就会考虑到这一方面;

2. 子女如果长期随着一方生活,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生长极为不利的

3. 同时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和青年夫妻工作压力大,会有(外)祖父母赔孩子时间较长,所以也会将(外)祖父母这一条件优先考虑。

 

三、 子女年纪在10周岁至18周岁的,需要征求子女的意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在10周岁以上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相应的判断能力认知能力,因此司法解释赋予孩子了抚养权。

 

抚养权的变更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做出变更:

1. 患有严重疾病的;

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的;

3.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虐待子女行为的;

4. 其他

 

抚养费问题

   一方抚养子女,另外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关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1. 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比例给付,多子女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是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 无固定收入的,一般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

3. 如有特殊情况,抚养费的金额也可以适当提高或减少。

 

以上为本律师办理多起婚姻家事案件的心得,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祝晶晶律师,苏州大学法律硕士,姑苏区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专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术理论功底深厚,热衷法律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江苏渟泓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84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