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虐待被继承人导致继承权丧失
遗弃是指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故意不尽抚养义务,而使被继承人处于危险或困境中。虐待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经常地进行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折磨摧残。需注意如受遗弃、虐待的被继承人对继承人表示宽恕,且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可以不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吴中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