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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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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拿到北京户口即要求离职,公司不同意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员工应该如何应对

发布者:吴中律师 时间:2025年01月10日 61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特此说明:出于保护当事人隐私的目的,本案中使用的称呼、日期、金额均与原判决进行了调整,不会泄露当事人的任何信息。)

一、案情简介

刘先生于2016年07月自大学毕业后,即通过校招进入北京某国有企业,从事技术岗位工作,双方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刘先生月薪为1万元,且因北京某国有企业享有北京落户指标,按照双方约定北京某国有企业为刘先生办理了北京户口,双方对此亦单独签订了协议,约定了服务期为10年以及刘先生提前离职的违约责任。

刘先生一直勤恳工作,但在2022年5月,刘先生因考入北京市事业单位向北京某国有企业提出离职,但公司拒不同意刘先生的离职申请,且拒绝为刘先生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迁转等事宜,并要求刘先生按照协议约定继续工作直至服务期满或缴纳违约金后才同意为其办理相应离职手续。

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刘先生的正常工作安排,拒绝开具离职证明及拒绝办理档案迁转导致刘先生迟迟不能入职新的工作单位,而无奈之下只能诉诸法律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刘先生提起劳动仲裁后,公司亦提起了反申请,要求刘先生支付违约金。

因为公司主张的违约金金额较高,而刘先生亦非专业法律人士,故找到了吴中律师团队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希望能够通过吴中律师团队的介入将其利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尽可能的妥善解决此事。

二、律师分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本案涉及两种法律关系,第一是刘先生是否有权主动离职并要求公司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及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迁转等事宜;第二是公司与刘先生就办理北京户口签订的协议所约定内容是否合法有效,所约定违约金在刘先生提前离职的时候是否需要支付。

在厘清案件法律关系后就需要确定案件接下来的解决方式,考虑到刘先生对于要求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的目的是入职新公司,其存在紧迫性,虽然案件已经提起了劳动仲裁程序,但整个仲裁的流程及后续的诉讼流程仍然比较漫长,基于此吴中律师团队决定先通过向北京某国有企业发送律师函的方式,让公司知悉律师已经介入,并明确列明公司的违法行为及法律依据,告知公司败诉风险及影响。再通过劳动仲裁委的介入,给予其压力,促成刘先生与公司就此事的协商解决。

离职是员工的权利,而员工离职后公司为员工办理相应离职手续亦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公司不应当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办理。而关于公司可以向员工主张违约金的情形均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条文予以规定,而北京某国有企业与刘先生签订的协议约定办理北京户口后如刘先生提前离职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该约定与法律规定相违背,因为除法律明确规定外,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员工承担违约金。

吴中律师团队通过仔细梳理案件的情况,基于其深厚的法律基础,以及大量的案件诉讼经验,帮助刘先生确定案件新的思路,而案件的走向也和吴中律师团队预判的一样,在公司收到律师函后,加上仲裁员居中进行调解,公司主动联系吴中律师团队表示希望和解,双方撤诉私下解决。最终在多轮的谈判下,双方达成一致,公司不再要求刘先生支付违约金并同意给刘先生办理全部离职手续,双方均撤销劳动仲裁申请。对于这个结果,刘先生非常满意,吴中律师团队不但成功帮助其顺利解决此事,还通过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杜绝了此后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问题。

仲裁不是目的,仅仅只是方法手段而已,通过仲裁实现自己合法权益最大化才是最终目的。解决案件纠纷绝非单纯的照本宣科,多途径解决问题、多角度考虑问题,法律与实践相结合,才能最终实际解决问题。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您的权益,我的责任。若您后续需要法律服务的话,可以联系吴中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纠纷、劳动纠纷、继承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公司之间纠纷、企业风控等业务。吴中律师为北京专职执业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东城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27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劳动纠纷、房产纠纷、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