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特此说明:出于保护当事人隐私的目的,本案中使用的称呼、日期、金额均与原判决进行了调整,不会泄露当事人的任何信息。)
一、案情简介
白XX于2014年2月19日入职北京某公司,担任计划员,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14年2月19日至2022年2月19日。2019年7月9日,白XX与北京某公司、成都的另一家公司签订了员工外派协议,约定白XX在2019年7月19日至2022年2月19日被外派到成都XX担任计划员,期间享有一定数额的岗位补贴。经吴中律师团队查询,白XX原任职的北京某公司和这家成都XX实际负责人为同一人。
2022年1月底,白XX发现自己怀孕了,于是电话告知公司负责人并前去医院产检,不料两个月后却收到了公司的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公司称劳动合同到2月19号已经期满,期满后公司要和白XX续签劳动合同,但是白XX却屡次拒绝,于是公司决定终止和白XX的劳动关系。
白XX称,自己拒绝续签劳动合同是因为公司在合同上标注的月工资与她每个月实际所发的工资数额不一致,合同上约定白XX的工资为1万元,可白XX在过去一年中的月平均工资已经上涨为1.9万元,白XX要求公司在合同中修改工资,改成1.9万元/月,但是公司不同意,于是白XX才拒绝签署。
为什么双方的说辞会有这么大的差距呢?了解事情经过后我们发现,在2019年7月9号之后的时间里,根据外派协议,白XX偶尔会到成都工作,成都的公司每月额外支付9000元的岗位补贴。公司称每个月1.9万元里除去合同里约定的工资外,剩下的都是白XX到成都XX出勤的补贴和补助。
而白XX认为,公司是因其怀孕才拒不调整工资数额,目的就是不与她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于是将公司告到了仲裁委,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30.4万元,但是这一请求却被仲裁委驳回了。仲裁委认为,北京的公司因双方就续签合同内容未达成一致而与白XX终止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无需支付赔偿金。诉求被驳回的白XX深感不服,于是找到了我们,希望我们能接受她的委托向法院提起一审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律师分析
经过对案件的仔细分析,吴中律师团队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白XX在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之前已经怀孕,并将该情况告知了公司,所以劳动合同应该顺延到白XX孕产期和哺乳期之后才终止。也就是说,在公司向白XX送达《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时,原先的劳动合同并未到期。既然原合同没有到期,那么也就不存在续签的问题,公司所主张的“因双方就续签合同内容未达成一致而终止劳动关系”显然无法成立,解除与白XX的劳动合同于法无据,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前所述,白XX已经在北京这家公司工作了八年多,且在过去12个月中的月平均工资为1.9万元,因此,白XX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共计30.4万元,最终法院支持了我们的主张。
案件审理结束后,白XX几乎喜极而泣,她很感谢我们帮她伸张了正义,讨回了公平。因为仲裁委已经驳回了她的诉求,她原本已经失去胜诉的信心了,只是抱着不甘的心态找到我们,没想到在和吴中律师团队沟通的过程中看到了胜利的希望,而且最终居然真的能反败为胜。
本案是一起很典型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这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角逐战里,我们作为劳动者的代理律师,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重新梳理案件事实,分析劳动仲裁为何会失败;
二、充分了解被告方在仲裁过程中的答辩意见,捋清双方主张、时间线和证据,根据我方的主张提出充分证据并进行合理说明;
三、熟悉掌握相关的法律依据,引用最恰当有利的法条来支持我方主张,驳斥被告方的意见。
诉讼的过程是一场持久战,无论是在仲裁委还是在法庭上,想让仲裁员和法官支持我方的主张,最重要的就是能恰当分析事实、找出法律依据并提供有力证据。显而易见,白XX在劳动仲裁中并没有找到合适的法律依据,没能对案件事实有合理分析,反而让公司钻了空子,这才没能获得仲裁委的支持。但一审的经历恰恰说明了,很多时候劳动者并非不能胜诉,只是没有找到经验丰富、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大帮助的律师,没有抓住合理立场,所以错过了胜诉机会。
在劳动争议纠纷中,劳动者作为相对弱势的一方,应该加强事前预防意识,在与公司的沟通中保留证据,在产生纠纷时第一时间寻找专业律师的帮助,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即使在前期维权失败也不要气馁,要相信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最好的武器,只要找到能与事实相支撑的法律依据,未必不能峰回路转,转败为胜。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您的权益,我的责任。若您后续需要法律服务的话,可以联系吴中律师。
吴中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