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不一样的,二者的等级评定标准、鉴定对象以及鉴定后的赔偿都不一致。工伤鉴定是对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或者是在上下班的途中非因本人主要过错的交通事故而遭受的人身损害,按照工伤鉴定的标准进行鉴定
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则是针对于由于交通事故而伤残的人员,以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进行,无身份限制。
1、依据的法律法规不一样。
工伤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鉴定标准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以劳动法为根本。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的是《交通法》,他的鉴定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2、他们所针对的对象不同。
工伤的对象是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三方,及劳动者、雇用单位和社会保险,他充分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正常缴纳了工伤保险,同时也为企业减轻了工伤事故的经济损失,与交通事故不同的是,工伤事故,有停工留薪、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与劳动、劳动能力相关的赔偿方式,所以,他所保护的对象一定是合法劳动者(年龄、工作状态均满足合法劳动者要求)。而由于需要保护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恢复状况,所以评级起点低。
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针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他包括任何人群,比如退休的老人和婴幼儿,他们评残起点高,对劳动务工的平常没有工伤保险条例的详尽。
3、他们的意义和险类不同。
工伤主要针对企业难以避免的生产事故,对伤者和企业带来较大的意外损失,所以他主要保护劳动关系的双方,在出现意外,都有一定的保障。核心还是劳动保障,属于社会险。
交通事故核心主要是基本的人身生命保障,险类属于商业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