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甲公司曾以商业承兑汇票形式支付乙公司货款105万元,但该汇票因甲公司资金问题被拒绝承兑。乙公司为此诉至济南历下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
本案中,毛亚枫作为乙公司的代理人提出:
从甲公司出具金额为10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可见,甲公司至少尚欠乙公司货款105万元。
代理意见被法院采纳——甲公司应支付乙公司货款105万元。
毛亚枫律师
发布者:毛亚枫律师 时间:2020年04月07日 91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甲公司曾以商业承兑汇票形式支付乙公司货款105万元,但该汇票因甲公司资金问题被拒绝承兑。乙公司为此诉至济南历下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
本案中,毛亚枫作为乙公司的代理人提出:
从甲公司出具金额为10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可见,甲公司至少尚欠乙公司货款105万元。
代理意见被法院采纳——甲公司应支付乙公司货款1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