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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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房屋错误登记给他人,再审获得证据终得以改正

发布者:赵捷律师 时间:2022年08月11日 16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是四位均年过70的老人,前面一、二审不是本人代理,输了官司后找到我申请再审,我给他们制定了诉讼策略,再审不一定能改判,但是我们一定要获得有力的证据,去提供给房管局,并要求更正,结果如我们所愿,最后得以更正。

我申请时提出理由:一、作为产权登记部门,应当按照公证书的内容及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登记,被申请人未按照公证书的记载明确登记,属于登记错误。二、原审法院在共同申请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坚持按照《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要求申请人与第三人一起申请更正,是强人所难,适用法律错误。三、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判决更正,不仅能够符合产权真实变更情况,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家庭社会环境。综上,请求:撤销原一审、二审判决,撤销被申请人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作出的《不予更正决定书》和广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打官司一定要明白当事人的目的是什么?有的时候虽然表面上没有赢得官司,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想办法获得重要的证据,再提起行政复核或者另行起诉,有可能达到预想不到的效果。因此,如何能制定诉讼策略,很考验一个律师的社会经验和法律规定结合的能力。本人因曾在房管局工作的经历,对于如何根据房屋土地部门的规定,获取对自己有用的证据并达成委托方的目的,有不同于他人的感受和经验。

赵捷,广东华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咨询电话13631440148(微信同号),研究生学历,执业年限6年,系团队负...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华领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120********39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取保候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