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马继成律师 时间:2018年09月29日 73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本案是一个涉及意外保险理赔的案例。被上诉人之子在交通事故中身亡,单位给被上诉人之子购买了人身意外险,在保险期间被上诉人之子发生交通事故身亡,上诉人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一审被上诉人胜诉后,保险公司上诉,本律师作为被上诉人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法院判决维持原判,我们胜诉,为当事人维护了30万元的利益。
2、本案中争议的焦点是保险公司是否应当理赔?保险公司以被上诉人之子在发生事故前有喝过酒为由,不予以理赔。作为本案被上诉人律师,主要提了以下三点代理意见:一是被上诉人之子身亡与是否喝酒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二是保险公司二审提交的证据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新证据。三是保险公司未向投保人履行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法院采纳了本律师的代理意见。
3、建议遇到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况,要冷静思考,找出其应当理赔的理由和法律依据,通过诉讼解决问题,维护当事人的最大权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