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1、本案是一个离婚诉讼,最初被告范某不同意离婚,不给原告结婚证,由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本律师作为原告于某的诉讼代理人,成功维护了原告的权宜。
2、本案中原告是远嫁到被告家的,后双方感情不合,原告回到自己父亲家,想与被告协议离婚,但被告不同意,也不给原告结婚证。本律师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联系原告到婚姻登记机关调取了婚姻登记证明,出示分居两年以上的证明,通过诉讼,使原告离婚成功,维护了其权宜。
马继成律师
发布者:马继成律师 时间:2018年09月29日 80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本案是一个离婚诉讼,最初被告范某不同意离婚,不给原告结婚证,由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本律师作为原告于某的诉讼代理人,成功维护了原告的权宜。
2、本案中原告是远嫁到被告家的,后双方感情不合,原告回到自己父亲家,想与被告协议离婚,但被告不同意,也不给原告结婚证。本律师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联系原告到婚姻登记机关调取了婚姻登记证明,出示分居两年以上的证明,通过诉讼,使原告离婚成功,维护了其权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