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继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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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与赵x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马继成律师 时间:2017年12月04日 78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该案例为定金合同纠纷,原告要求解除原合同,并要求被告返回定金10000万元。我担任被告的代理人,为被告成功代理,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宜。判决解除了原合同,原告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被告成功胜诉。

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签定了定金合同,并交付了定金,定金合同依法成立。由于原告违约,解除了主合同,则无权要求返回定金。在诉讼了,原告主张了该款项为预付款,由于被告代理人及时出示了定金收据,证明了原告预付款的主张不能成立,成功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诉讼前,要充分的准备证据,预想各种情况,并做好相应的准备,才能达到预想的诉讼效果。在诉讼中,及时充分的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观点,才能胜诉。

马继成,男,大学本科学历,吉林王晓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吉林省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通化仲裁委仲裁员,通化市法学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吉林-通化
  • 执业单位:吉林王晓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20520********9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