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纠纷知识点
一、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如何举证证明劳动关系?
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司机与车辆挂靠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李世富V金山公司)
答:构成,理由如下: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挂靠单位名义运营接受挂靠单位的统一管理,受规章制度的约束,间接从事安排的工作,劳动属于挂靠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2007年《最高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工伤问题的答复》
3、认定劳动关系,符合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立法宗旨。
4、按照《道路运输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运输单位不能签订挂靠协议,挂靠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以违法的挂靠协议对抗第三人的工伤利益。
5、《最高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又到其他单位工作,工伤谁负责?
答:受伤时为之工作的单位负责
1、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
2、《最高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
四、借调聘用发生工伤,借出单位是否负责任?(未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发生工伤)
答:原用人单位负责 / 一次性赔偿(不低于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保险条例》
2、《最高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