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行军律师
任行军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1050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南-郑州执业12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本院在审理原告A与被告B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者:任行军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09日 6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在审理原告A与被告B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原告A,男,1971年1月12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长兴县, 委托代理人任行军,北京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A,男,1972年6月19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A与被告B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告严永国银行存款二万九千九百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现原告已经提供担保,担保物为A名下的豫A891V9号小型轿车一辆,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被告严永国银行存款二万九千九百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A名下的豫A891V9号小型轿车一辆,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A 代理审判员B 人民陪审员C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D
任行军律师,河南中医药大学医学本科,硕士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师从知名侵权法学者姜战军教授,获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郑...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郑州
  • 执业单位:河南有章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10120********46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刑事辩护、侵权、股权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