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能否被认定为工伤作出限制性规定。工伤保险制度建立目的在于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但是不应不分情况对所有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因工受伤人员都认定为工伤。
已办理退休手续,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被原用人单位返聘或被其他用人单位招用的,工作时受伤一般认为不应认定为工伤,如发生争议按民事诉讼程序处理。
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实践中可能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并依法认定为工伤。这里面需要区别对待,若未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系用人单位造成的,那很可能会认定为工伤,若非用人单位所造成,那我个人认为不应认定为工伤。
另外,对于工伤认定的选择还需要结合当地的赔偿标准而定。
徐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