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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务 | 什么样的车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024-05-30

发布者:王福玲律师|时间:2024年05月30日|分类:法律常识 |1388人看过举报

什么样的车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车辆是较为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占有较大比重。因此,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夫妻共有车辆经常成为纠纷的焦点之一。什么的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车辆又应当如何分割?我们设想了十个常见的具体情形进行简答,并总结了车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一般规律,与大家分享。






?:张男婚后,用婚后收入购买一台汽车且把车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该汽车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汽车登记在夫妻任何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该平均分割。

?:张男婚后其父母全额出资为其购置一台汽车且登记在张男名下离婚时该汽车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是父母指定赠与只归于张男,应当算作是个人财产,无需分割。但是未明确指明赠与张男一人的,视为对张男夫妻双方的赠与,即使登记在张男一方名下,应当视为张男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该平均分割。

张男婚后用自己的婚前收入全款购买一台汽车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该汽车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一方以婚前个人存款在婚后购买汽车的,是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式转化,不影响该财产的性质,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


张男婚后用自己的婚前收入支付汽车总价30%,70%贷款的形式购买一台汽车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其离婚时该汽车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张男一方以婚前财产付汽车首款,但婚后共同还贷,则该汽车对应的已归还贷款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由取得该汽车所有权的一方补偿已归还贷款部分的50%予另一方


张男婚后,用婚后收入买一台汽车且把汽车登记在自己名下与其妻子签订了一份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该汽车属于张男一人所有离婚时该汽车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于财产的归属有约定,则应当依照约定处理。夫妻双方可对财产进行书面约定。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张男婚后全款购买一台汽车且把汽车登记在其妻子一人名下离婚时该汽车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购车时,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该汽车为一方个人所有,无论是登记在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在自己名下,在正常情况下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该平均分割


张男婚后为购买一台汽车刷信用卡支付了汽车价款的30%,剩余部分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由融资租赁公司支付了汽车尾款张男则每月用自己工资收入归还信用卡融资租赁租金离婚时该汽车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购车个人贷款个人还款,该车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车辆,没有特别约定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购车的贷款也是夫妻共同债务。不管是谁在还贷,不影响车辆共有的性质,应认定该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该平均分割。但为购车的贷款融资租赁租金是夫妻共同债务由获得车辆所有权一方按已归还贷款部分以及融资租赁租金部分的50%支付给另一方未到期贷款和融资租赁租金在离婚后由车辆所有权一方自行负责归还


张男的父母于2019年10月14日意外身亡,11月6日张男与女友登记结婚,11月20日,张男从父母处继承取得一辆汽车(已交付)。该车属于张男个人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张男个人婚前财产。我国《民法典》第230条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尽管物权变动效力规则是,动产物权自交付时发生法律效力,不动产物权变动自登记时发生法律效力,但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物权变动,又因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所以,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即取得遗产的所有权,无论不动产是否登记、动产是否交付均不影响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即取得遗产所有权。本案中,张男的父母于张男结婚登记之前去世,虽然物权变动时间在其结婚登记之后发生,但仍然不影响其取得的遗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分割


张男婚后,用婚前财产买一台车作为生日礼物送给其妻子小李,也登记在小李的名下,小李认为这算是对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而张男则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李可以把车开走,但应该给他补偿。该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车辆是否属于小李个人财产要看小李是否持有有力的证据,比方说能体现张男赠与小李车辆的书面协议或聊天记录等明确约定或表示如小李没有相关证据能证明张男的赠与行为实际发生则很大程度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张男婚后,用婚后收入买一台车作为生日礼物送给其妻子小李,也登记在小李的名下,小李认为这算是对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而张男则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李可以把车开走,但应该给他补偿。该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张男买车用的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他无权赠与,因为本身这个财产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该平均分割。






律师普法


 遵循有约定从约定原则。即如果双方对个人或共有车辆的所属、价款有财产协议的,那么按照夫妻之间有效的财产协议履行,对双方均有法律效力。



无约定从法定。

A.婚前一方全款购买,车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该车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B: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车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予以分割,一般双方各享有一半份额。

C. 婚前一方支付车辆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的,则首付款部分为一方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予以分割。

D. 因为车辆是实物财产,具有难以分割的特性,因此不论是和解、调解还是判决,一般由一方所有,给予另一方一定折价款或经济补偿。







法律法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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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304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63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065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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