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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后怀孕,却发现自己“被小三”怎么办?

发布者:王福玲律师|时间:2023年05月31日|分类:律师随笔 |397人看过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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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小莉是一位年轻貌美的,工作稳定的职场白领,在一次工作应酬中,偶然认识了一位事业有成的男性朋友——小华。小华文质彬彬,谈吐优雅,在交谈中,小莉得知小华目前“单身”,小莉一见倾心,当天双方便添加了微信并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


后来小华主动约小莉出门见面,一来二去,两人感情也逐步升温,确认了恋爱关系。“交往”一段时间后,小华提出同居的想法,小莉见小华工作稳定,为人处世也不错,想着反正以后都是要结婚的,因此便放下戒备搬去与小华同居生活。


同居生活不到半年,小莉便被检查出怀孕,便向小华提出结婚,但小华很奇怪,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搪塞。小莉起初只是疑惑,但偶然一次,小华和另一个异性打电话暧昧被小莉听到,小莉十分生气,要求他与该异性断绝联系,但是小华死活不肯。后来再三逼问小华才坦白,他已经结过婚了,妻子小陈在老家带孩子、照顾老人,自己出来打拼……


至此,小莉感觉世界都崩塌了,权衡再三后还是走进医院进行了人工流产,并向我们咨询了后期应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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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家分析

首先、小莉的情况就属于我们常说的“被小三”,双方于工作相识,以成婚并组建幸福家庭为目的而同居,然而小华却故意隐瞒已婚已育的事实,骗取小莉信任,最终致使小莉怀孕,违背了“诚实信用”以及“公序良俗”的原则,给小莉的身体以及心理造成极大的伤害。


其次、针对已经发生的事实,小莉可以身体权、健康权受到损害向小华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同时对于怀孕造成的伤害可以主张医疗费、营养费等。


最后、小华隐瞒已婚事实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误导小莉对自身的性权力进行了错误的处分。因此,小华的过错行为侵害了小莉的人格权利,小华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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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

1、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为满足一己私欲,欺骗和玩弄女性!


2、如果女性朋友怀揣着一颗对婚姻憧憬的心,却发现自己“被小三”,也不要惊慌,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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