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的案件分析
起因:
A与B系相交多年好友,A与B因琐事争吵,在争执过程中,A在挥开B手的过程中碰到了B的眼睛,致B眼睛受伤。后经过法医鉴定,确定B所受伤害为重伤二级。A被依法刑事羁押。
办案经过:
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案件,多次会见A,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告知其权利义务。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律师全面细致地进行律师工作。在司法机关主持下,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多次进行沟通协调。
检察院建议量刑三年六个月到四年六个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中关于故意伤害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
A积极赔偿了B的医疗费,A当庭自愿认罪,这些都是有利于A的情形。
判决结果:
最终在律师积极工作和努力下,法院判决A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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