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以下简称原告):张X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以下简称被告):李X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被告李XX犯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对其从重处罚。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人赔偿因其犯罪行为给原告造成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损失共计121609.05元(具体见赔偿明细)。
事实与理由:
2016年X月X日20时许,被告人与原告在本市XX区XX街道XXXXXXX幢XXX楼房间内,因房租问题发生口角,后被告持刀对原告进行劈砍,致原告受伤。后原告被送往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治疗。经鉴定,原告的伤势已构成人体轻伤一级。
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依法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2016年X月X日,被告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原告现已治愈出院。原告因被告的故意伤害行为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121609.05元。
综上所述,被告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他人身体受伤,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被告的犯罪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所有物质损失应由被告承担赔偿责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公正裁决,判如所请。
此致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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