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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延长至158天

作者:金万英律师时间:2022年02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43次举报


2022年2月10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全文共计四部分,在第三部分“主要任务”的第13条中,提出延长产假60天,即产假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育儿假。

现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第二十四条是这样规定的:


第二十四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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