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J某,涉嫌盗窃罪,到了法院阶段才考虑委托律师辩护。(案子最好在检察院阶段就开始委托辩护,到了法院才委托辩护就会难度加大)。本案涉及数额不大,当事人对行为性质有辩解,不认为构成犯罪。委托律师后,积极到法院阅卷。对事情的前因后果证据均有展现,能够相互印证,未经所有人允许交付给他人搬走、使用,行为构成盗窃没有质疑。但券宗中材料仔细比对,盗窃物品价值鉴定有问题,被告人盗窃的物品交还给受害人,几个月后才鉴定,那么这期间物品如何保管的,鉴定物品与盗窃物品是否为同一物,令人怀疑。庭审中,辩护重点阐述了鉴定及保管问题。最后被告人获得了从轻处罚,构成犯罪,只处罚金1千元,缓刑也没有。当事人获得结果满意,轻松地走出了法庭。
杜小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