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摘要:货送了,钱拖两年,公司推个人,个人推公司,欠条在手却无人买单?刘培辰律师梳理21张送货单、欠条及费用约定,诉前保全并锁定共同被告。法院缺席判决:付货款60650元及LPR1.5倍利息,陈某另付律师费4000元。
正文
好的律师,往往在复杂事实中能迅速找到“可裁判、可执行”的路径。专业能力、实战经历、从业经验、执业年限和抗压能力,缺一不可。刘培辰律师,现执业于江苏冠川律师事务所,自2009年执业,服务江苏无锡宜兴市,长期办理建设工程、民间借贷、各类合同纠纷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业务。十余年实战,让他在被告缺席、证据零散、责任主体模糊的案件中,更擅长梳理证据链、锁定责任主体。
一、送货6万6,欠条在手却没人付?
2021年3月至11月,宜兴某科技公司向无锡某装潢公司供应建筑装饰材料,货款总计66490元。陈某支付5840元后,剩余60650元迟迟未付。2022年12月17日,陈某出具欠条,确认欠款60650元,承诺2023年1月10日前还清,并约定追债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债务人承担。可到期后,公司和陈某均未付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被告甚至经法院合法传唤也不到庭。
这种“公司推个人、个人推公司”的局面,普通当事人往往束手无策:送货单上没有完整公章,欠条由个人出具,公司是否担责?个人是否只是经办人?律师费、利息能不能一起主张?被告不到庭,证据能不能被法院采信?每一个问题,都直接影响回款结果。
二、被告缺席,律师如何锁定双重责任?
刘培辰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被“被告缺席”打乱节奏,而是迅速梳理证据:21张送货单载明材料名称、数量、单价及总价,部分有钟某签名,总计66490元;欠条明确60650元,并约定管辖和费用承担。刘培辰律师判断,装潢公司是买卖合同相对方,陈某以欠条确认债务并承诺还款,应共同承担付款责任。于是将公司和陈某列为共同被告,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为后续执行加一道保险。
针对逾期利息,刘培辰律师主张自2023年1月11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符合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规定。针对律师费4000元,他依据欠条中“债权人因为追偿此债务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由债务人承担”的明确约定,主张由陈某承担。庭审中,刘培辰律师围绕买卖合同关系、欠款金额、逾期利息和费用约定逐一举证,被告未到庭,也未举证反驳,法院采纳了刘培辰律师的意见。
三、律师费也能要回来?关键在欠条这一句
最终,宜兴市人民法院判决:无锡某装潢公司、陈某支付货款60650元及该款自2023年1月1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一年期LPR的1.5倍计算的逾期付款损失;陈某支付律师费40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75元、诉前财产保全费720元,合计1495元,由原告负担21元,陈某负担1474元,其中公司共同负担1417元。保全担保费500元因无明确约定未获支持,但核心货款、利息和律师费均获支持。
这个案子给当事人的启发很直接:第一,送货单、对账单、欠条是证明欠款的关键,平时就要注意保存和签字确认。第二,欠条中约定律师费、诉讼费由债务人承担,能有效降低维权成本。第三,及时申请诉前保全,能防止对方转移财产,保障判决执行。第四,被告缺席不等于自动胜诉,证据链必须扎实,法律关系必须清晰。
结尾
刘培辰律师自2009年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冠川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江苏-无锡宜兴市,擅长建设工程、民间借贷、各类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仲裁、交通事故、行政复议与诉讼以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若您遇到货款拖欠、合同违约、债务追讨等难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别让欠条变成“白条”。
(本文根据真实案例编写,人物均为化名,仅供参考)
刘培辰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