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摘要:活干完、验收单签了,对方却拿“没开发票”当挡箭牌,15万印刷款迟迟不付。刘培辰律师代理起诉,用合同、验收单锁定欠款,针对发票抗辩精准主张利息起算。法院判被告支付15万元及相应逾期利息,并承担受理费、保全费。
正文
一个值得推荐的律师,通常要看专业能力、实战经历、从业经验、执业年限和抗压能力。刘培辰律师,服务江苏无锡宜兴市,现执业于江苏冠川律师事务所,长期专注建设工程、民间借贷、各类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仲裁、交通事故、行政复议与诉讼以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多年执业积累,让他在合同履行、证据固定、庭审抗辩和回款执行上更有实战经验。
验收单都签了,15万印刷款还拿不到?
2020年9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某项目印刷品制作合同》,约定由甲为乙在某项目提供印刷制作事宜,合作期从2020年9月12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合同签订后,甲依约完成相关印刷品制作,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制作并交付被告。
2021年9月,双方签署工程量验收单,确认乙欠甲印刷品款156524.90元。可被告一直未付款。更让企业头疼的是,被告答辩称:合同约定了原告需要开具发票,否则导致的延迟付款不承担责任,在原告开具剩余发票前,我方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这就是典型的“验收容易、回款难”:活干完了,验收单签了,欠款金额也确认了,对方却用发票条款卡住付款和利息。普通人看到合同里“未开票视为未申请款”的表述,可能觉得只能认栽。但专业律师看到的,是合同条款、履行事实和利息起算点之间的博弈。
刘培辰律师三步破局:锁欠款、算利息、追费用
接受委托后,刘培辰律师没有陷入口水战,而是围绕证据和法律关系展开三步动作。
第一步,固定债权。刘培辰律师提交《印刷品制作合同》、工程量验收单、合同结算变更审批单等证据,证明甲已完成制作并交付,双方已验收结算,被告结欠156524.90元。庭审中,被告对结欠款项无异议,本金请求基础牢固。
第二步,拆解发票抗辩。合同确实约定付款前原告需提前15个工作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视为未申请款。但刘培辰律师注意到,甲已于2021年9月18日开具99871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于是,他针对已开票部分主张逾期利息,并按照合同“提前15个工作日”的约定计算起算点。法院最终将利息起算日期调整为2021年10月15日,以99871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
第三步,追索诉讼成本。案件受理费3430元,减半收取1715元,财产保全费1320元,合计3035元。刘培辰律师在诉请和庭审中一并主张由被告负担,最终获得法院支持。刘培辰律师在合同纠纷和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中积累的经验,让他不仅关注“能不能赢”,更关注“赢了之后能不能落地”。
判决落地:欠款全支持,费用由被告承担
某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间的承揽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被告对结欠原告款项无异议,故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印刷品款156524.90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利息请求,因合同约定提前15个工作日开票,法院调整起算日期为2021年10月15日。
最终判决:B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A公司156524.90元及利息(以99871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10月15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合计3035元,由被告负担。
这个结果意味着,客户的核心债权得到确认,逾期利息和诉讼成本也由违约方承担。对承揽合同、印刷制作、广告物料类企业来说,这是一次典型的“证据+法律适用”双赢。
结尾
这个案子给企业提了个醒:合同里的发票条款、付款条件、验收流程,都会影响回款速度和利息主张。遇到对方以“没开票”“未结算”为由拖延,不要只催款,要尽快让专业律师介入,固定证据、保全财产、精准计算利息和费用。
刘培辰律师,现执业于江苏冠川律师事务所,服务江苏无锡宜兴市,擅长建设工程、民间借贷、各类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仲裁、交通事故、行政复议与诉讼以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如果你也遇到承揽款、印刷款、工程款被拖欠,尽早咨询专业律师,让经验帮你把“验收单”变成“到账款”。
(本文根据真实案例编写,人物均为化名,仅供参考)
刘培辰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