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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里没有写明利息,起诉后怎么证明借款存在利息约定?

作者:卢静律师时间:2020年04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17次举报
2020-04-05


借条里没有写明利息,起诉后怎么证明借款存在利息约定?

 

原告:徐明(代理人:卢静律师)

被告:叶伟

案由:民间借贷

借款金额:10万元

 

原告诉称:2017年,被告因为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10万元,口头约定利息1分,因为双方是多年好友,原告未及时要求被告出具借条。


2018年初,双方对去年的利息进行结算,确认被告每月利息均已付清。为表明还款的态度,被告亲笔出具了《借条》一份,写明因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10万,承诺将于2018年年底前分期还清借款。


2019年,被告食言。原告惊觉当初的《借条》中未写明一分息的情况。遂委托律师取证、提起诉讼。


律师接受委托后,结合2017年至2019年双方的银行汇款记录,将被告每月规律性的还款记录制成统计清单,与每月1分息的金额一一对应。后向被告发送律师函,要求其配合原告核账,并取得双方的对账录音。最后通过将案中有关证据相互对应,力证本案借款实际上存在“1分息”的约定。同时,为防止被告借用诉讼期间的时间差,转移名下财产,律师一并提出申请,对被告的银行账号进行冻结。


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由律师协助原告徐明追回10万借款本金及对应利息。


本案用时3个多月。

 

 


卢静律师(联系电话13757709300)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四级律师,擅长办理各类经济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温州
  • 执业单位:浙江迦金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30320********50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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